山东省2008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补充通知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6-07 Tag: 点击:

  2008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补充通知

  鲁人考函〔2008〕40号

 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:

 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通知,经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决定,200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仍按原办法执行,《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、造价工程师、执业药师、企业法律顾问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、土地登记代理人执(职)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人考函〔2008〕37号)中第三部分(有关事项和要求)里的第三条内容予以删除,请各市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中注意把握。

 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

  二○○八年五月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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